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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1 编辑: 浏览次数:

                                       校团字〔2012〕044号

 

各学院团委:

    2012年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对今年及下一阶段共青团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等指示精神,结合西部计划多年来实施的有益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工作安排

   (一)广泛动员

    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形成引导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发展、创业的良好导向,唱响“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时代强音。

   (二)报名及审核工作

    1.网上报名。5月7日至5月25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学生持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25日前交至校阳光志愿者协会办公室(田家炳活动中心A座116室)。西部计划服务项目介绍详见附件。

    2.审核。校团委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将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通知录取志愿者。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9)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2.后续工作

    校团委将对通过审核的志愿者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工作环节,具体工作时间另行通知。6月下旬,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三、相关保障

    1.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四是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考录计划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相关省级项目办负责做好协助工作。同时,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2.经费保障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级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根据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相关待遇规定范围。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达到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每年200元。

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相关费用由招募省项目办预支;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一次性拨付。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拔。各基层团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

    2、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请各基层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推荐选拔工作。

 

    联系人:张  尧   85168361      

            高金鹏   18843158667

 

 

 

                                               共青团350VIP浦京集团委员会

                                                    2012年5月7日

 

 

附件:2012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附件
  1. 201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