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拟定于本月8-14日进行2011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信贷现场办公等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公阶段(11月8日-11月10日)
1.参加本次新贷现场办公学生名单已发送至相关负责老师邮箱;
2.参加本次新贷现场办公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黑色中性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公时间地点详见附加一;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学生、领取贷款材料并发送到学生手中;
4.本次现场办公工作将一次性将学制年限内全部贷款借据与合同签署完毕,具体包括2011年申请新贷,以及学生在学期间的全部续贷,日后不再举行续贷现场办公会。
二、材料收集阶段(11月11日-11月14日)
1.现场办公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学生申请材料装入“国家助学贷款材料袋”,并在材料袋左上角标记序号与学号,其中序号为研究生新贷名单中的“序号”。同时,各学院材料须按此顺序排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袋将于现场办公时发放。
2.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4日(周一)下班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管理处。上交前请各学院认真自查,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以免影响放款进程。
附:材料袋内容: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现场办公时发放;
2.贷款合同(2份),现场办公时发放;
3.借据(份数=包括今年在内剩余在我校学习年数,2011级新生为学制年数),现场办公时发放;
4.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学生证,中行还款卡复印件(1份,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中行还款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份数=借据份数-1),其中介绍人签字填写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助学贷款老师姓名,详见附件二;
8.续贷申请书(份数=借据份数-1),详见附件三;
9.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联系人:王微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